释义 |
对法官不满如何投诉的具体措施如下: 1、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积极与政法部门协商; 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 一、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6、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7、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监察部门按照管辖范围,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或者控告检举的违纪线索,或者有关机关、部门移送的违纪线索,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人员构成违纪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 重要案件的立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