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
释义 | 一、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法定继承相关法律解释 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亦即非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法定继承人虽然是法定的,但也不是一定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所以,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前还必须做到一系列法律规定的义务要求,并不去触碰有可能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做到一切合法,一切符合社会道德,继承人才能顺利完成继承。 三、继承权丧失的特点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民法典》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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