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在借条上只签了个字,是什么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
释义 | 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签字为连带保证,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根据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责任,但在未经审判或强制执行前可拒绝履行。如果保证方式未约定,则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1、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你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一般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担保方式的选择对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何影响? 担保方式的选择对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有着重要的影响。一般担保是指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则要求担保人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责任,无论借款人是否履行债务。选择不同的担保方式将直接影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益保障。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仔细考虑担保方式的选择,以确保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和合法性的保障。 结语 选择适当的担保方式对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至关重要。一般担保要求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则要求担保人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责任,无论借款人是否履行债务。不同的担保方式将直接影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益保障。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慎重考虑担保方式的选择,以确保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和合法性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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