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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不开除员工也不给予加薪
释义
    试用期满后,不辞退且继续雇佣的员工被视为已经转正。试用期是双向选择期限,用于考察员工和雇主是否适合彼此。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至6个月。一家公司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一旦试用期结束,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员工继续工作即视为已经转正。
    法律分析
    问题解答:
    公司在试用期满之后,不辞退不转正、继续用工的,视为已经转正。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双向选择期限,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2个月,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办理转正手续,继续用工即视为已经转正。
    拓展延伸
    员工绩效优秀,公司仍未给予加薪待遇
    尽管员工绩效一直表现优秀,公司却依然没有给予他们应有的加薪待遇。这种情况让人感到困惑和失望。员工们通过不懈努力,为公司创造了丰厚的利润,提高了竞争力,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种不公平待遇可能会导致员工士气低落,影响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公司应该认识到员工的价值和贡献,并给予他们公正的薪酬。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员工持续发挥优秀的绩效,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成功。
    结语
    公正的薪酬是激励员工持续发挥优秀绩效的关键。公司应该认识到员工的价值和贡献,并给予他们应有的回报。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员工士气,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成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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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9: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