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是否有侦查截止日期? |
释义 | 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拘留期限不计入其中。侦查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案件侦查。 法律分析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刑事案件有侦查羁押期限,一般都是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调查的时限及法定要求 刑事案件调查的时限及法定要求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调查的时间限制和法定要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例如,对于复杂、重大的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可以延长到六个月。此外,法定要求还包括对证据收集、证人传唤、嫌疑人讯问等程序的规定。刑事案件调查的时限和法定要求的存在,旨在保障案件侦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正义的实现。 结语 侦查羁押期限是刑事案件侦查中的重要时间限制,它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在保障案件侦查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同时,也为侦查机关提供了必要的时间压力。刑事案件调查的时限和法定要求的存在,有助于确保案件侦查的公正、公平,最终实现正义的伸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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