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管辖地 |
释义 |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1)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2)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九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 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 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④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⑤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⑥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⑦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⑨因海滩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⑩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三类: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不同的民事案件,确定的管辖地可能不同。而针对同一个民事案件,则有可能确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管辖地。希望看完带来的文章,大家能够知道该如何确定民事诉讼管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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