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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才能去解除失信人员
释义
    一旦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在很多方面有影响,比如买房、买车、高消费都会受到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能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如何才能解除失信人员
    一旦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在很多方面有影响,比如买房、买车、高消费都会受到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能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失信人员怎么查,失信人员怎么查征信
    查询是否属于失信人员,可以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怎样才能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的解除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如果是双方只有同居关系并没有发生财产上的共同关系以及没有生育子女,那么,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无须去法律解除,双方自行分开即可。但如果双方涉及到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并生育子女的,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来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以及双方生育的子女就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予以法院裁决。同时,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的同居关系并且双方也同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双方都没有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此时的解除同居关系就相当于解除婚姻关系,需要人民法院来裁决。
    如何解除失信人
    主动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三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提前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和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等待自动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的会延迟1-3年。
    失信人员可以住酒店宾馆吗
    法律咨询解答
    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住酒店的,但是不能住星级酒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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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1: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