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了户口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可持原来的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者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果夫妻一方愿意交出原来的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并说服没有效果的,可以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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