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确定碰到人可以备案吗? |
释义 | 不确定碰到人可以备案,具体如下: 1、打电话报警,报警后不算逃逸。就是正常备案。 2、如果没撞到人那就更好了。撞到了就正常走流程。 撞人了要如何赔偿主要内容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综上所述,不确定碰到人可以备案,按正常报案流程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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