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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35年后单位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释义
    工作三十五年单位要解除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什么
    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补偿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单位解除合同争议要怎么处理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给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伤期间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偿
    工伤期间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支付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在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应该怎么样赔偿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如何向本单位工作人员要国家赔偿费用
    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国家赔偿费用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6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第31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条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16条、第31条的规定,责令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或者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责令承担或者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财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依照财政收入收缴的规定上缴应当承担或者被追偿的国家赔偿费用。
    
     该内容由 马丽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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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5: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