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公司如欲炒鱿鱼你,应当提供证据,且证据必须具有高度的真实、合法、关联性,对某些机会性并不必然的经济利益的丧失,以及正常的商业交易风险,单位不能一方面认定为员工带来的损失,同时,即便认定为损失,也必须具有法律和规章规则的依据。因此,单位不能一方面解除任何员工的劳动合同,除非具有法律上的借口和法定流程,否则就隶属违法解除,应当赔偿员工两倍经济赔偿金,同时,员工也无需赔偿单位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