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车买卖合法吗?相关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正规的抵押车买卖是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物权的转让,在交付时发生效力,而且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是以交付为准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抵押车买卖的实际情况而定。流程如下: 1、去贷款机构索要原车主过户时的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协议,原车主行车证等证明办理签订转押协议。 2、可提前去4S店进行车况检查。 3、车辆年审流程,可以出异地年检委托书,直接委托到当地车管所审车。 4、持行驶证与身份证去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 要账找讨债公司合法吗,要账找讨债公司合不合法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委托讨债公司去讨债是不合法的,债权人和讨债公司签订的“讨债协议”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虽然现在的“讨债公司”一般都是打着“商务调查”“商务咨询”的牌子,但其实质却从事着非法讨债的活动。因此,所以雇佣讨债公司的雇主与讨债公司之间签订的“讨债协议”实质上起不到保护债权人的任何作用。 债权人对于讨债公司的行为基本上是无法控制的,讨债公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很容易采用威胁,骚扰,敲诈,绑架等手段讨债,情节严重的,对这些手段通常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而这时候委托人和讨债公司之间有可能被认为存在“指使”的关系,进而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共犯”,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一、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贪污惩处。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监督管理,对申请脂营讨债业务的企业不予核准登记;对打着咨询服务、委托代理等名义从事讨债活动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未经登记注册的讨债公司,一经发现,立即坚决予以取缔。 三、各级公安机关要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非法讨债活动的打击力度。对采取恐吓、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讨债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国家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的规定及非法讨债活动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 五、企业要依法签约、履约,重合同、守信用,及时归还各种应付款项。对违约产生的经济纠纷,应依照法定程序解决。 抵押车买卖违规吗 买卖或者销售抵押车不犯法,但买卖过程中必须向买车人明确指出该车辆已经被抵押登记,一旦不能按时偿还,车辆会被债权人申请扣押拍卖用于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下,不知情的买车人可以向卖车人索赔购车款。 抵押车是不能直接买卖的,但是在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抵押车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得到的钱款应当优先清偿该抵押债权。 抵押人不办理抵押登记有什么责任,已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则予以处理,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由抵押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离婚能否协议免共同债务,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协议中可以协议免共同债务,这种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故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该协议约定仅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欠钱以土地抵押合法吗,别人欠我钱要用土地抵押合法吗 欠债以土地所有权抵押是不合法的,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人为国家或者村集体。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