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公证后是否可以变更 |
释义 | (一)如果遗产还没有分配,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公证,参与遗产的分配。 (二)如果遗产已经分配,一般不能再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 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的,应当报地方公证协会备案。 一、继承房产公证怎么办理 第一个步骤是关于继承手续的程序。按照遗嘱,我们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去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产的继承手续。 第二个步骤是准备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所需材料有: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有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这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口头同意不具有法律效力。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四)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五)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 第三个步骤是转移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一是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二是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三是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 四是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五是房屋所有权证。 第四个步骤:是配图费、税费项目登记费、交易手续费、权证印花税,具体情况需要咨询交易中心办理人员。 二、继承权的特点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六)公民的收入; (七)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八)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九)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十)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十一)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十二)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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