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时,被扣押的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但具体申请流程需遵循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扣押的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被扣押的财物如有必要,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间进行鉴定,但应当及时返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申请返还被扣押的财物,应当向扣押该财物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扣押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对被扣押财物进行鉴定,如有必要进行保管,鉴定和保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扣押机关对申请返还的财物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五日内作出裁定,并通知扣押机关和申请人。如无异议,扣押机关应当及时将被扣押财物返还申请人。 以上是关于取保候审后如何申请返还被扣押财物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申请人应当遵循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扣押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申请并将被扣押财物返还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