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个月内。我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对交通事故出院后做伤残鉴定的时间作出了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出院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伤残鉴定。受害者出院后,就可以向法院提交伤残鉴定申请。由于伤残鉴定需要排队等待,因此出院后申请的,在伤残鉴定限制时间结束前,就可以轮到该受害者进行鉴定了。 公安机关根据医院证明书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障碍评定的标准,收到障碍评定申请书后30天内评定障碍等级。如果当事人对残疾评估不满意,可在收到评估书后15天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再评估。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收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天内作出重新评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结论是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