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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应该到哪里办理?
释义
    工伤鉴定需向社保或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单位需在30日内提出申请,否则职工可自行申请。工伤鉴定流程包括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评定,携带相关诊断材料至鉴定办,交纳鉴定费,鉴定会做出结论并公布,15天后单位可领取鉴定结果及材料。
    法律分析
    一、工伤鉴定具体去哪办理
    1、工伤鉴定要去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去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则职工一方在一年之内可以自行提出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天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结语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后,经过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评定工伤程度的过程。职工应及时向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并携带相关诊断材料前往鉴定办办理手续。鉴定办将根据专家确认的材料进行评估,并在鉴定会上公布结果。单位劳资人员可在15天后前往领取鉴定结果及相关材料。工伤鉴定流程需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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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