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即为高利贷。高利贷如果利息超过36%是违法的,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高利贷的本金和12%的利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利息达到24%-36%,法律是不保护利息的,如果欠债人之前就按这个利息还债了,法律也会保护放债人的权利,由上可知,如果利息超过36%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