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让做亲子鉴定咋们能不配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涉及刑事案件,需要做亲子鉴定的,公安机关有权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当事人不予配合的,公安机关可以报检察院后强制进行鉴定(比如在涉及拐卖儿童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一口咬定孩子是亲生的,但公安机关有权通过强制鉴定来查明情况),当事人拒不配合,阻挠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的,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直至以妨碍公务罪论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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