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分包老板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总单位对于一些辅助性的工程,可以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分包单位要直接支付招用农民工的工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工资,不支付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代为支付然后向分包单位追偿。 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只要合同签订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则有效。 1、《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或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以下简称为分包人或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2、从法律来讲,分包商仅对总承包商负责,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责任归属要清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可以办理劳务分包备案吗 劳务分包要备案。我国法律规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工程劳务分包合法吗 合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分为三种,施工总承包,施工分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在合同范围内进行分包,但主体及地基与基础工程严禁进行施工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将劳务工作交由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无论施工总承包单位还是施工分包单位都可将所承接的施工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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