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女方是伪造债务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女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其中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要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因此在离婚时,女方有伪造债务的,该笔债务不用偿还,并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女方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男方不介意的,还是可以分给女方财产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