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街道树木由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天津市如何投诉物业 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所在小区出现违反《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遇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等有关问题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能确定登记办法 不动产登记机构能确定登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相关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转让管理。 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办法。 三、毁坏城市绿化树木应该怎样处罚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对于破坏园林绿化树木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