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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样算是立案了
释义
    

法律主观:
    


    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正式受理了案件,决定对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算是立案了。立案包括民事立案、刑事立案和行政立案三种范围。
    一、民事立案是指法院正式受理了该起诉讼案件,立案的条件是:
    1、原告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被告明确;
    3、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理的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自诉人起诉的材料后,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经审查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只要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立案。
    三、行政案件,满足以下条件的,法院应予立案:
    1、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明确;
    3、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受理的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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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