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中有以下霸王条款: 1、出卖人将业主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经营使用权据为己有; 2、约定买受人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提出调整违约金比例的主张; 3、擅自扩大延期交房的免责范围等。 一、业主怎么行使业主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规定行使以下这些业主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开发商交房延期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遭遇延期交房时,要看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和购房合同中相关的约定。如果开发商是因为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延期交房的,开发商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开发商应当及时通知购房者,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如果开发商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的,购房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