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温州车辆购置税申报办理的步骤 1、申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并审查,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当场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二、温州车辆购置税申报的办理材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发票 3、《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 4、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5、车辆电子信息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 7《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8、完税证明正本 9、《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 10、补税资料 三、温州车辆购置税申报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