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看守所转到检察院就是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了。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案件移送检察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逮捕之后对犯罪嫌疑人有两个月侦查羁押期限,两个月期满就应该移送检察院了,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如果是(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移送检察院。所以一般在看守所拘留是两个月左右送检察院,最长可以是半年时间移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