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 不交物业管理费 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因为 房屋质量问题 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 未履行合同 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