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主要区别如下: 1、效力不同。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 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 2、制定的主体不同。行政法规可以直接依据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等; 行政规章中,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所作的规定,则不仅要符合宪法法律的精神原则,同时,还必须以某个具体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直接依据等; 3、约束力强度不同。行政法规是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审判的重要依据。行政规章对于行政审判活动则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只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活动中的一种参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