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 1.上海市65岁至69岁老年人,每月领取50元津贴; 2.上海市70岁至89岁老人,每月领取120元津贴; 3.上海市90岁至99岁老人,每月领取300元津贴; 4.上海市100岁及以上老人,每月领取500元津贴。 5.上海市高龄老人可领取营养补贴; 6.上海市7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车。 高龄津贴申办条件? 1.本地居民; 2.年龄符合当地高龄津贴的申领标准; 3.符合其他养老补贴、护理补贴要求的还可申请养老补贴、护理补贴。 高龄津贴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 高龄津贴办证流程? 1.受理:条件和材料符合的申请人予以正式受理并启动办理流程; 2.存档:输入计算机,以便查询和存档; 3.核实确认:社区居委会核实、确认,7日内完成;无误后提交街道; 4.街道审核:无误后提交区民政局审批 5.区民政局审批; 6.告知申请人。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宣布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高龄老人。 法律依据: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二十二条本市通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本市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经济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二十三条本市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康复负担;完善社区用药政策,建立慢性病患者长处方等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 第二十四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财政、金融等部门应当完善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长期照料护理需求。 第二十五条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段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第二十六条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生活救助。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本市不断完善临时救助、综合帮扶等社会救助制度,对因灾、因病或者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给予生活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