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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跨省户口迁移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释义
    跨省户口迁移手续的流程是由当事人到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同时需要准备落户申请书,到所在地村委会开准予迁入介绍信,然后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批;派出所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拿到后,就完成了落户。
    一、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迁户口
    迁户口的条件如下:
    1、户籍制度正在改革,上大学户口可以迁也可以不迁。大学毕业后,如果没有工作报到证,学校集体户会自动注销,迁回原籍。所以读大学迁户口意义不大,除非想在大学当地就业。
    2、目前户籍主要是依靠亲属关系和房产,只要有房产,面积足够,随时可以把自己的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夫妻、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可以相互投靠迁户。
    3、就业迁户,无所谓国企和私企,只要企业具备集体户口,就可以迁入集体户。大多私营企业没有集体户,就要挂靠人才中心。
    迁出户口的具体条件如下:
    1、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需要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落户的,由本人或户主持盖有院校公章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和《居民户口薄》,向户口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
    2、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录用、招收的干部、工人,以及办理离退休人员和上述人员中符合随迁条件的家属,要求将户口迁移到现工作单位、原籍的,由本人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及《居民户口薄》,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3、夫妻互投,由本人持《居民户口薄》和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4、个人投靠子女。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和拟投靠子女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5、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由本人或户主持《居民户口簿》和拟落户城市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出去了还能迁回来吗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原则上,户口迁出以后,是可以迁回原籍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我国户口迁移政策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
    需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的人员,本人、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
    (2)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
    一般需要有3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缴费年限的人员,本人、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
    (3)在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
    由于城市人口规模偏大,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自的落户政策。比如:北京、天津等地,一般都实行积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政策。
    (4)在村镇迁移落户。
    一般需要经过当地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报有关部门备案以后,同意接纳的,方可落户。
    2、从上述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可以看出:原则上,户口迁出以后,还能迁回原籍,具体理解如下:
    (1)对于往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的人员来说: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工作满足相应年限,就可以迁回原籍;
    (2)对于往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的人员来说:一般都实行积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资办企落户。上述落户,都需要满足一定的硬件条件,即便是迁回原籍,也是要大费周折的。
    (3)对于往农村迁移落户的人员来说:一般需要取得村委会以及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另外迁回农村,还会涉及到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问题。所以,对于农村户口来说,迁出来容易,再迁回来就比较复杂了。
    总之,户口迁出以后,如果往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比较容易;如果往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需要满足一定的硬件条件;如果往农村迁移落户,一般需要征得当地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部门同意。
    三、二婚结婚了户口怎么办
    第一种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二种是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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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