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的减刑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5、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6、审判公开原则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法律敎育网 8、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9、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10、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11、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二、刑事立案诉讼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接受刑事案件的立案的,一般由检察院提起提起公诉。只有个别自诉案件可以直接由法院立案审查,但是具体立案时间每个法院执行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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