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减为有期刑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减刑 |
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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