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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适用条件是: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种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按交易习惯能够确定。应先履行的债务有履行可能。
    3、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
    (三)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
    (1)双务合同,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至履行期限。
    (2)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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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