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级医疗事故如何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级医疗事故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者功能丧失),发生医疗事故后,进行医疗鉴定,确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医生的责任,则医疗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经济上的赔偿;第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进行;第三,对相应医务人员进行刑事追究。 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