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行使哪些职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査;(3)对于公安机关侦査的案件,进行审査,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改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有权提出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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