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被告怎么认定 |
释义 | 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被告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一、公司股东有什么权利呢 公司股东的权利,具体如下: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出示股东身份; 3、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6、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7、查阅权; 8、参与重大决策权、资产收益权、关联交易审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东得有哪些权利 股东得有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认购新股权、退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权优先购买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股东如何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即可: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4、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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