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赡养老人的公证问题
释义
    孙某的姐姐和弟弟应当履行赡养母亲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12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15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本案中,孙某的姐姐和弟弟应当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不仅应当分担医药费用,还应当给付母亲生活费用,而不能以母亲把自己房产赠与孙某为借口,拒绝履行应尽义务。孙某母亲有权找自己子女索要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规定,孙某母亲可以提起赡养诉讼,要求两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要注意的是,如果孙某母亲提起赡养诉讼,应当将三个子女包括孙某在内都作为被告,一起诉至法庭,法院将会依法判决三个子女各自承担的赡养义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7: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