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恐怖与惊吓的法律定义 |
释义 | 恐吓罪是指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恐吓他人,对他人的安全产生危险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包括:侵害个人安宁和自由的法益、行为对象为单个自然人、以加害内容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恐吓行为需以直接或确定的间接方式进行。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不需要恐吓事项成为事实。 法律分析 恐吓罪,是指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恐吓他人,对他人的安全产生危险的犯罪行为。台湾刑法中妨害自由罪的一种。 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加害内容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项为限。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将加害内容通知他人即为已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有实现加害的意图。行为人所通知的恶害必须为行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观上,一般人均认为足以造成危害。恐吓行为必须以直接或确定的间接方式,不包括不确定的间接方式。所谓确定的间接,是指行为人虽不直接恐吓被害人,但将恐吓事实告知特定人,并明示其通知被害人。所谓不确定的间接则指行为人只对不特定的人扬言恐吓事实,并未明示任何人将恐吓事实转告被害人。 (4)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而无需行为人所恐吓的事项成为事实。 拓展延伸 法律界定下的恐怖与惊吓:权责与应对 法律界定下的恐怖与惊吓涉及了权责与应对的问题。在法律上,恐怖与惊吓的定义通常与犯罪行为、威胁行为或违法行为有关。法律对于这些行为的界定和认定,涉及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判例法和法律解释。权责方面,法律规定了相关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应对恐怖与惊吓行为的措施和程序,包括报案、调查、起诉和审判等。综上所述,法律界定下的恐怖与惊吓问题涉及了权责的界定和应对措施的规定,以维护公共安全和个人权益。 结语 恐吓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安宁和自由的犯罪行为,涉及加害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和财产等方面。行为人通过直接或确定的间接方式向他人传达恐吓信息,使其感到恐惧和不安。一旦恐吓行为完成并导致被害人产生畏惧,即可构成该罪,无需实际发生被恐吓的事实。在法律界定下,恐怖与惊吓问题涉及权责的划定和应对措施的规定,以保护公共安全和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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