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能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 |
释义 | 如果在离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没有指定财产只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就归儿子夫妻共同所有,那离婚时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已经指定是给儿子一个人,那就是婚内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在离婚后,公婆去世,那就更谈不上分割公婆的财产了。因为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一、结婚的彩礼归谁所有? 1、属于女方父母 彩礼钱有两种给法,一种是给女方本人,还有一种是给女方父母,如果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话,那么归属权就属于女方父母。 2、属于女方个人 刚刚说到彩礼除了给女方父母以外,也可能是给女方个人,如果是尚未领证的时候送给女方个人的话,那就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属于夫妻双方 也有一种情况,彩礼是属于夫妻双方的,那就是给彩礼的时候,新人已经领证了,已经领证了那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婚内所得就是双方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在给彩礼的时候明确说明了是赠与女方的,那也可以算女方私产。 二、哪些财产算共同共有财产? 1、共同出资买房:这是一种比较平等的购房方式,离婚的时候也更容易划分,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2、一方婚前全款买房:毫无疑问,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3、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款: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前会要求对方将自己的名字加进房产证上,但其实离婚的时候并不一定只看房产证的,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需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4、共同按揭还贷:离婚进行房产划分时要注意,婚后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儿子出资买的房子,给父母居住一般房产证都登记父母的姓名。这算是儿子对父母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父母去世,这个房子就是遗产,儿子有权分割其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三、儿子结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归谁 儿子结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归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父母并未明确表示房子的所有权是自己儿子的,那就默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是要参与共同分配的;如果父母指明将房子赠予自己儿子,那就视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予,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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