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上海动迁安置房不需要交纳房产税。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土地储备、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过程中,按照确定的价格和面积向被拆迁人销售的住宅房。对于个人自用的居民住房,依法享有免征房产税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上海动迁安置房不需要交房产税。动迁安置房是指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对于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依法免征房产税。 拓展延伸 上海动迁安置房税务政策解析 根据上海市相关政策,上海动迁安置房在房产税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根据《上海市房产税暂行条例》,符合条件的动迁安置房可以免征房产税。具体条件包括:安置房属于国家、市级、区级安置项目,居民已经办理产权证书,且居住满5年以上。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居民无需缴纳房产税。但需要注意的是,若转让或出租动迁安置房,将会产生相关税费。总体来说,上海动迁安置房在房产税方面享有一定的税务优惠政策,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进行核实。 结语 上海动迁安置房在房产税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动迁安置房居民无需缴纳房产税,但需满足相关条件,如居住满5年以上并办理产权证书。转让或出租动迁安置房则会产生相关税费。总体而言,上海动迁安置房在房产税方面获得税务优惠,具体情况需根据个人实际和政策法规核实。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