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消费者举报价格欺诈,非法价格欺诈法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
释义 | 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误导性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消费者应搜集证据并通过举报热线、价格监管平台或相关机构投诉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149和150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欺诈行为所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应搜集证据维权《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举报,到当地的物价局、消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拓展延伸 揭秘消费者举报价格欺诈,揭示非法价格欺诈法的处理结果 消费者举报价格欺诈是一项重要的举措,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针对非法价格欺诈行为,法律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如《非法价格欺诈法》。根据该法律,一旦发现价格欺诈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严厉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可能包括罚款、撤销经营许可证、行政拘留等。此外,依法维权的消费者也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揭示这些处理结果有助于警示企业遵守法律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因此,重视消费者举报、加强执法力度是确保价格公正、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 结语 在面对价格欺诈时,消费者应该及时搜集证据并采取维权措施。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误导性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举报,并向当地的物价局、消协会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欺诈行为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此外,非法价格欺诈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罚款、撤销经营许可证、行政拘留等。消费者举报价格欺诈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加强执法力度和揭示处理结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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