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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赔偿赔偿请求
释义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受害方或者请求赔偿一方是无过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双方都无权要求对方承担离婚赔偿责任。
    一、遇到家庭暴力能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遇家庭暴力,且该暴力情形最终导致了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并且其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其中,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哪些情况是属于婚内有过错的?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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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6: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