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薪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薪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薪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薪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1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薪资。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