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版权保护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是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 第二是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 第三是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一、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具有独创性的软件在完成之后,若是有一定的实用价值,那么是可以申请版权的。只要是向知识产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的材料齐全,那么申请通常都是会通过的。此后就会有一个法律保护期了,任何人在这个期间内实施了侵犯版权的行为,那么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