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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
释义
    法律分析:著作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权益: 1、发表权,是指作品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2、署名权,也就是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作者有权利在作品上署名;3、修改权,只有作者有权利修改自己的作品,或者授权他人修改;4、保护作品完整权,意思是作者有权保护自己的作品不受歪曲、篡改;5、复制权,只有作者有权利采用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制作多份作品;6、发行权,意思是作者有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7、出租权,作者有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自己的作品;8、展览权,也就是公开陈列自己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9、表演权,只有作者有权或者授权他人公开表演自己的作品,或者采用其他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 除了上面数种权利以外,作者对自己的作品还享有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多项权益。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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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