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在于:起因和表现形式不同;对暴力的要求不同;以及惩罚对象不同。聚众斗殴罪只要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即可构成本罪,而寻衅滋事罪则对暴力有特别要求,即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等等。最后,两罪的惩罚对象也不同。 法律分析 1、起因和表现形式各不相同; 2、对于暴力的要求不同。聚众斗殴罪对暴力的程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即构成本罪。而寻衅滋事罪则对暴力有特别要求,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等等; 3、惩罚对象也不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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