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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险基数怎么计算
释义
    1、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
    2、缴纳基数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准,缴费比例为1%或0.9%;
    3、基金支付范围包括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等;
    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5、单位欠缴费时,单位负担职工的医疗费用和津贴,待单位补齐费用后结算。
    法律分析
    1、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有何规定?
    答: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按照本市规定执行。
    2、生育保险缴纳基数及比例有何规定?
    答: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作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按规定不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国家、省、市规定的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9%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答:(1)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
    (2)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3)职工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产褥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诊疗费;
    (4)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4、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
    5、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缴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参保职工享有的诊疗项目诊疗和收费,并制作《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费结算单》,由职工交由单位保管。欠缴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结语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包括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生育保险缴纳基数按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或国家、省、市规定的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比例分别为1%和0.9%。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相关医疗费用、诊疗费用、住院费用和药费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时,职工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待单位补齐费用后再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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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23: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