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了房子不住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 只有在以下情形下,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情况下,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情况下,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业主有权拒交; 4、在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下,业主可拒交; 5、若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费用有权拒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