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退役军人目前是刑满释放状态就可以享受军人优待。 不能,判刑说明已经违法,已被开除军籍或除名了。有犯罪行为的人员不能办理优待证。根据政策,彻底改过自新,表现良好的,经过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可以办理。 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文件,第三章优待证申请规定,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其他严重破坏对象身份荣誉的申请优待证时不予受理。 目前,全国统一退伍军人优待证对于发放时间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现阶段的退伍军人优待证是以地方性政府为准的,每个城市的发放时间都会不一样,具体要看当地民政部的通知。 如果判决中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句话,或者是刑满释放后恢复政治权利(如剥夺政治权利X年,到刑满释放时已经满了这个年限),那么,就可以凭退伍军人的相关证件(退伍证等),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刑满释放,在没有人民法判决尚有“剥夺诊治权利”的前提下,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的。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二条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是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