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购房者一定不要忽略和自己关系最为密切的开发商。因为购房者和开发商还存在着房屋买卖的合同关系,必定承载着民法上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违建领域,如果开发商还未交房之前房屋就被拆除,而购房者依照合法途径买房,购房者当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 此时购房者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法子往往行不通,因为房屋很可能已经被认定为违建而拆除。但是老百姓还是可以就自己合法的购房行为请求开发商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