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车主购买的交通保险不包括特定风险,如自然灾害等情况,那么车主在遭受这些风险时需要自行承担风险和相应的损失。因为保险合同的条款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保险公司只对合同中约定的险种和范围负责,对于未被约定的风险不具备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的给付以保险合同为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二百五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责任,约定保险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明确被保险人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可能承担的保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车主来说,购买交通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保险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险种和保额,以便在发生意外损失时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 |